陳女士醉為痛惜的是,家里祖傳的一只玉鐲被摔碎
事發濱海大道鮑滿樓酒店 海口一市民因酒店地滑摔倒摔碎玉鐲遭遇索賠難 工商介入調查
周末是親朋好友聚會的高峰,吃飯應酬本是件樂事,可海口市民陳女士卻高興不起來。8月25日中午,陳女士應邀到位于濱海大道的鮑滿樓酒店吃飯,不料因地滑摔倒,致使左手腕受傷,腰部腿部疼痛。然而,讓陳女士醉為痛惜的是,家里祖傳的一只玉鐲被摔碎。看著摔成四節的玉鐲,陳女士找酒店討說法,可是酒店老板卻遲遲不愿露面。
顧客下樓梯摔倒,酒店老板遲遲不露面
當天下午3時許,記者來到鮑滿樓酒店,大廳里,摔傷的陳女士坐在椅子上說,當天中午,她應邀來到酒店吃飯。大約2時10分左右,她和幾個朋友從包間付賬離開,當她下樓梯時,因地面濕滑摔倒,致使身體受傷、一只祖傳三代的玉鐲破碎。
“當時走到樓梯醉后一個臺階,還站著和朋友說了一會兒話,沒想到左腳剛邁入大廳地面,腳下一滑,整個人失去重心摔倒了。”陳女士回憶,朋友見狀,當即將她扶起來,搬來一張椅子讓其坐下,這時,她才看見整個大廳濕漉漉的,酒店服務員才對地面進行了清洗。
“酒店路面濕滑,為什么不放置醒目的警示標志?哪怕服務員提醒下也可以啊。”陳女士說,看著由外婆傳下的玉鐲被摔成了四節,痛惜的她已經顧不得身體的疼痛了。事發后,陳女士找到服務員,希望酒店負責人能出面解決問題。
“這么大個酒店,服務質量簡直差到極點。”陳女士氣憤地說,大約20分鐘左右,一位酒店經理來到現場,了解完情況后,只是表示愿意陪陳女士去醫院檢查身體,而對于玉鐲被摔碎的經濟賠償只字不提。
鮑滿樓酒店林經理表示,她作為主管,沒有權利對此事作出具體處理辦法,因此,她也同老板取得了聯系,而老板的意思則表示讓顧客走法律程序。“老板在出差,所以沒辦法過來。”林經理表示。見酒店老板始終不出面,沒有誠心解決問題的意思,氣憤的陳女士無奈地向工商部門舉報。
摔碎玉鐲封存,工商介入調查
海口工商濱海工商所接到投訴后,工作人員趕到現場了解情況。據工作人員表示,由于酒店承認陳女士摔傷的事實,因此,根據有關規定理應作出賠償。“現在酒店老板電話聯系不上,又不出面,而酒店經理又做不了主,因此,先建議酒店送消費者去醫院檢查,醫藥費由酒店先墊付。而對于玉鐲破損賠償一事,我們會責令酒店盡快聯系法人代表,并會安排雙方在下周一到所里協商,如果協商不下,陳女士只能走法律途徑。”
隨后,在工商部門的見證下,陳女士摔碎的玉鐲被現場封存。“消費者的心情可以理解,畢竟是祖傳的玉鐲,不過這只玉鐲值多少錢,估計要做鑒定。”工商人員表示,如果協調不下,走法律途徑是必經之路。為免今后扯皮,因此先將玉鐲封存。
律師:須保障消費者人身健康財產安全
酒店作為公共場所,是否應當設置警示牌?記者咨詢了三門坡律師事務所馮律師。馮律師表示,根據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》第十五條規定:“經營者應當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的消費場所,其經營場地、服務設施、店堂裝飾、商品陳列等,應當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、財產安全的要求;存在危險因素的,應當在明顯位置設置警示標志,并采取安全防護措施。”
同時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第四十一條規定:“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,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傷害的,應當支付醫療費、治療期間的護理費、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費用;造成殘疾的,還應當支付殘疾者生活自助費、生活補助費、殘疾賠償金以及由其撫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