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進一步加強導游隊伍建設,樹立典型,弘揚正氣,發揮先進模范的帶動作用,倡導愛崗敬業、誠實守信、無私奉獻的從業精神,經研究,決定表彰一批“宜昌市優秀導游員”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推薦范圍
持有全國導游證和景區定點導游證,從事導游工作一般在二年以上,年均導游服務時間不少于100個工作日,并在導游工作中有先進事跡或突出成績,能夠代表我市導游先進水平和良好形象的導游員,可列為“宜昌市優秀導游員”的推薦范圍。
二、推薦條件
(一)思想道德素質好
1、熱愛祖國,擁護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。
2、遵守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,誠實守信,信譽良好。
3、認真執行《導游人員管理條例》及有關規定,為游客提供熱情周到的優質服務。
(二)導游業務能力強
1、導游專業功底扎實,刻苦鉆研業務,有創新精神。
2、知識面寬,熟悉各相關景區點的自然文化歷史背景,導游技能技巧熟練,語言生動、文明。
3、實踐經驗豐富,具有較強的應變能力、協調能力和處置實際問題的能力。
(三)工作業績突出
1、工作勤奮,表現出眾,有先進事跡。
2、執行重大任務表現突出,完成任務好。
3、獲得過相關技能稱號或獲得過有關方面的表彰等。
三、表彰獎勵
對被授予“宜昌市優秀導游員”稱號的人員,市旅游局將頒發榮譽證書,在全市范圍通報表彰。入選宜昌市導游禮儀隊,并組織媒體進行廣泛宣傳。
四、其他事項
1、推薦工作由各縣市區旅游局和城區旅行社負責,原則上按旅行社專職持證導游總人數5%的比例推薦。
2、市旅游局對推薦的“宜昌市優秀導游員”人選進行審核,并在公示后醉終審定。
請各縣市區旅游局和城區旅行社于2月22日前,將填報好的《宜昌市優秀導游員推薦表》報市旅游局導游管理服務中心。主要事跡可另附書面材料。
聯系人:廖夢星 洪佳
聯系電話:6253362
傳真:6253362